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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关于举办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
资格认证培训班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市农业局生态科、农村能源办公室、环保站:
根据农能职鉴[2009]6号文件精神,现将《关于举办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班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。由于近几年我省农村能源培训任务繁重,考评人员严重不足,尤其是淄博、潍坊、泰安、日照、莱芜、德州、菏泽、东营、烟台等市目前还没有考评人员,希望各市尤其是没有考评员的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,并以市为单位,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(附件1)于12月10日下午16点以前发送邮件至省农村能源职业技能鉴定站。
联系人:浦碧雯 王莉
电话:0531-81799766 81799797 Emial:huanbaozhan@sdny.gov.cn
山东省农村能源职业技能鉴定站
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
二OO九年十二月九日
附件:
农业部农村能源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文件
农能职鉴[2009]6号
关于举办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
资格认证培训班的通知
有关省(区、市、计划单列市)农村能源办公室、各农村能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,相关科研单位:
为提升农村能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,逐渐壮大考评人员队伍,稳步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,依据《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办法》,定于2009年12月中旬在海南省海口市举办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1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概论;
2、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运行机制与管理机制;
3、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设计与命题管理;
4、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规程。
培训后,按照国家统一考试的要求进行资格认证考试,考试成绩经农业部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审核后,合格者将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胸卡。
二、培训对象
有关省(区、市、计划单列市)农村能源办公室管理人员、各农村能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主要管理人员,相关行政、科研单位从事农村能源工作的管理和技术人员。
申报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:
1、热爱本职工作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廉洁奉公,办事公道,作风正派;
2、掌握必要的职业技能鉴定理论、技术和方法,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法律、规定和政策;
3、具有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资格;高级考评员应具有一级职业资格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。
此外,对于三年资格有效期满的考评人员,若不具备直接换卡条件,需经过再培训,考核合格,重新获取考评人员胸卡。
三、时间与地点
1、报到时间:2009年12月16日;
培训时间:2009年12月17-21日;
2、培训地点:海南省海口市金景湾大酒店;
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景湾路8号;
联系人:田纪恩;
电话:0898-65321112、13876118068。
四、有关要求
1、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,以省为单位,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(附件1)于12月9日前发送邮件至农村能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;
2、参训人员需由本人提出申请,所在单位同意(盖章),填写《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审批登记表》,经省级农村能源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(盖章),并自备2张小2寸免冠照片,于报到时一并交到会务组;
3、培训班每人收取1200元培训费,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;
4、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站,请参训人员自行前往。
五、联系方式
农业部农村能源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
联系人:任昌山、刘立梅
电子邮箱:renchangshan@163.com
电话:010-65929549
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
主题词:考评人员 资格认证 通知
抄报:部人事劳动司、科技教育司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