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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全省农村能源实用技术师资高级研修班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9-08-21 访问次数: 

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山  东  省 农  业  厅

鲁人社函〔2009〕165号


关于举办全省农村能源实用技术师资
高级研修班的通知

各市人事局、农业局(农委):

  为提升全省农业领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,根据人事部、农业部关于实施“653工程”的有关要求及《2009年山东省知识更新工程和继续教育高研班重点计划项目》,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农业厅决定举办全省农村能源实用技术师资高级研修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研修内容

  户用沼气的建设与维护管理;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运行、管理与维护;太阳能利用技术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等。

  研修班将邀请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的专家授课。

  二、参加研修人员

  全省农村能源环保系统连续从事农村能源工作5年以上,语言表达能力较强,能独立讲课和示范户用沼气建设工序,身体健康,年龄在55岁以下的农业或工程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。每市限报4—5名。

  三、研修时间和地点

  时间:2009年8月25日—27日,25日报到。

  地点:日照市嘉豪商务酒店,日照市北京路128号(劳动大厦)。

  四、其他事项

  (一)研修人员于研修结束前每人提交一篇论文。研修结束后,经考核合格,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《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》,培训学时记入《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》。报到时请带身份证复印件、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,近期小二寸同底彩照两张。

  (二)参加研修人员不收培训费,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
  (三)请各市人事局商农业局认真落实参加人员,并于8月21日前将参加研修人员报名回执报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。联系人:浦碧雯  王莉,联系电话:(0531)88938795  83173944传真:82359491,Emial:huanbaozhan@sdny.gov.cn

  附件:农村能源实用技术师资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

 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七日


责任编辑:环保站 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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